16.12.04

李 怡 專 欄 : 「 共 產 」 程 度 日期 : 2004年12月16日



身 兼 香 港 發 展 論 壇 召 集 人 的 香 港 明 天 更 好 基 金 主 席 陳 宗 星 期 一 表 示 , 香 港 市 民 若 跟 隨 民 主 派 重 視 「 財 富 分 配 」 而 不 是 以 往 的 「 財 富 創 造 」 、 「 香 港 就 死 梗 」 , 他 又 說 「 香 港 是 全 中 國 最 共 產 的 地 方 」 , 而 紅 灣 、 領 匯 事 件 已 令 投 資 者 減 弱 投 資 香 港 信 心 , 最 終 受 損 害 的 是 香 港 市 民 。
宗 的 言 論 , 受 到 相 當 廣 泛 的 批 駁 。 筆 者 且 從 理 論 角 度 , 與 陳 宗 討 論 。
「 財 富 創 造 」 與 「 財 富 分 配 」 , 從 來 是 所 有 社 會 的 最 重 要 議 題 。 共 產 主 義 理 論 鼻 祖 馬 克 思 , 也 將 生 產 力 與 生 產 關 係 作 為 他 的 理 論 基 礎 。 生 產 力 就 是 「 財 富 創 造 」 , 生 產 關 係 就 是 「 財 富 分 配 」 。
共 產 主 義 的 理 想 , 就 是 要 實 現 「 各 盡 所 能 , 各 取 所 需 」 的 社 會 。 「 各 盡 所 能 」 是 人 人 致 力 創 造 財 富 , 「 各 取 所 需 」 是 平 均 分 配 財 富 。


過 去 一 百 年 , 共 產 主 義 在 全 世 界 失 敗 , 原 因 首 先 是 所 有 人 都 是 自 私 的 , 其 次 是 人 因 智 愚 不 同 、 能 力 有 別 , 對 創 造 社 會 財 富 的 貢 獻 有 大 小 , 若 一 律 平 等 分 配 財 富 , 反 顯 示 出 真 正 的 不 公 平 。 因 此 , 追 求 分 配 平 等 的 社 會 , 人 們 都 沒 有 動 力 要 去 創 造 財 富 。
資 本 主 義 社 會 則 以 「 創 造 財 富 」 為 重 心 , 這 一 點 陳 宗 沒 有 說 錯 。 資 本 主 義 社 會 追 求 的 , 不 是 分 配 平 等 , 而 是 機 會 平 等 , 也 就 是 在 穩 定 的 法 律 制 度 之 下 , 人 人 可 以 各 顯 神 通 , 去 創 造 財 富 。
機 會 平 等 , 固 然 給 社 會 創 造 財 富 帶 來 動 力 , 但 也 由 於 人 的 智 愚 不 同 , 能 力 有 別 , 加 上 擁 有 資 本 所 提 供 的 機 會 , 使 社 會 出 現 弱 肉 強 食 、 貧 富 懸 殊 的 狀 況 。
過 去 一 百 年 , 一 來 受 到 共 產 主 義 分 配 平 等 的 思 潮 衝 擊 , 二 來 資 本 主 義 社 會 的 弱 肉 強 食 、 貧 富 懸 殊 也 帶 來 社 會 的 不 穩 定 , 三 來 基 於 資 本 主 義 是 建 立 在 個 人 主 義 的 基 礎 上 , 人 道 關 懷 、 重 視 人 權 是 社 會 上 的 主 流 意 識 , 而 最 根 本 的 是 政 治 權 力 的 公 有 化 , 即 人 人 有 權 去 投 票 選 出 在 固 定 任 期 執 政 的 領 導 人 , 於 是 發 達 的 、 愈 趨 完 善 的 文 明 的 資 本 主 義 社 會 都 愈 來 愈 重 視 社 會 福 利 制 度 , 並 幫 助 弱 勢 社 群 。


社 會 福 利 是 要 錢 的 , 發 達 的 資 本 主 義 國 家 通 常 都 採 取 累 進 稅 制 。 有 機 會 致 富 的 人 , 自 然 就 要 付 出 較 多 稅 款 , 去 幫 助 貧 窮 或 弱 勢 社 群 。 而 隨 環 保 意 識 、 個 人 居 住 權 益 與 就 業 權 益 的 覺 醒 , 對 企 業 的 投 資 特 別 是 全 球 化 發 展 , 也 有 了 更 多 牽 制 。
你 可 以 說 重 稅 、 環 保 議 題 等 等 不 利 於 營 商 環 境 , 但 為 甚 麼 許 多 企 業 家 都 寧 可 將 自 己 的 主 要 資 金 投 放 在 這 些 發 達 國 家 呢 ? 原 因 是 這 些 國 家 社 會 穩 定 , 法 治 分 明 , 投 放 在 這 些 地 方 儘 管 利 潤 不 多 , 但 風 險 較 小 。
當 然 , 企 業 家 也 會 將 部 份 資 金 投 放 在 利 潤 較 高 但 風 險 較 大 的 地 區 , 但 是 不 是 後 者 的 營 商 環 境 就 勝 於 前 者 呢 ?


如 果 以 社 會 福 利 來 衡 量 「 共 產 」 程 度 的 話 , 那 麼 說 香 港 是 「 全 中 國 最 共 產 的 地 方 」 並 沒 有 錯 , 但 香 港 的 「 共 產 」 程 度 , 就 遠 遠 未 能 與 歐 洲 、 美 加 等 文 明 國 家 相 比 了 。 香 港 是 要 走 中 國 大 陸 那 種 「 掛 共 產 主 義 的 羊 頭 , 賣 最 殘 酷 剝 削 的 資 本 主 義 狗 肉 」 的 道 路 , 還 是 走 世 界 文 明 國 家 的 道 路 ?
香 港 是 要 像 中 國 大 陸 那 樣 , 以 專 政 暴 力 來 維 持 特 權 階 層 與 新 興 企 業 家 對 下 層 的 壓 榨 , 不 斷 擴 大 貧 富 差 距 , 還 是 要 在 法 治 之 下 維 持 一 個 機 會 平 等 、 各 方 利 益 均 衡 的 社 會 ? 這 是 陳 啟 宗 與 香 港 市 民 、 也 與 開 明 的 企 業 家 的 主 要 分 歧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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